2018新婚姻法解读,婚前财产规定详解

婚姻,作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是情感的交汇,也是法律的规范。当我们步入婚姻殿堂,成为合法夫妻,自然会享受到诸多权利,但同时也需面对生活中的种种矛盾。不论是日常琐事还是第三者的介入,都可能导致婚姻的终结,这时,离婚便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而离婚,又往往牵涉到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那么,在2018年的新婚姻法中,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婚前财产:2018新婚姻法的现行规定

个人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往往有明确的取得日期,如汽车、房产(有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等。只要这些财产的取得日期早于结婚日期,那么无论婚后是否发生变化,都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其他证据。

而对于其他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是最有力的证据。若无发票,则需要其他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但这样的证明效力,显然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材料要高。

婚后,婚前财产并非一成不变。例如,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重新存入即为婚后存款;婚前的钱在婚后购车、购房,也属于婚后财产。此时,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仍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在法律上,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呢?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1.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当然,结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也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 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是个人婚前财产。
  3. 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 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 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的约定。但某些特定的财产,如转业费,属于个人独有的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

例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分割的,分割的只是作为共同财产的部分。但由于某些财产难以判定,最好有相关的票据能够证明婚前财产属性。同时,如果要将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是需要提前做好协议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