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超时整改将面临约谈

(以下简称《约谈办法》)。此举旨在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方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增强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约谈办法》由四个部分、共22条构成,明确了审计整改约谈工作的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并对约谈审批程序、约谈情形、约谈事项跟踪落实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一办法的出台,不仅凸显了党对审计整改的全过程领导,也进一步细化了审计整改约谈工作的流程,形成了工作闭环,有力保障了审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约谈办法》还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响应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并对实施主体和约谈情形作出了具体部署。它的印发实施,不仅使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巩固,也强化了审计整改责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约谈办法》对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将被纳入约谈情形;对于未按整改要求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将被纳入约谈事项,从而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据了解,广东省将认真贯彻执行《约谈办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督查督办,以落实整改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贡献审计监督的力量。

这一消息由南方网、粤学习记者鲁飞报道,通讯员杨颖协助完成。图片保留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