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

并结合湖北省税务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类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机构概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 工作动态:税务新闻、通知公告、基层税讯、媒体报道;
  • 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落实、政策清理;
  • 新闻发布: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在线访谈、图解税收、解读专题;
  • 纳税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涉税查询、网上办税、纳税咨询、表证单书下载、软件下载;
  • 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 税收统计:税收统计;
  • 自身建设:财政信息、政府采购、人事教育;
  • 公众参与:省人大建议复文公开、省政协提案复文公开、征集调查;
  •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社会监督: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纳税服务举报投诉、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 其他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http://hubei.chinatax.gov.cn);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微信等政务新媒体;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
  • 新闻发布会;
  • 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方式包括:

  •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 书面申请(信函、电报、传真);
  • 口头申请(若书面申请有困难,可口头申请,但需由申请人亲自签名或签章确认)。

三、监督方式

若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如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原文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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