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操作指南

(2022年第15号),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3%征收率的增值税。为此,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优化,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便捷操作。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指南:

一、功能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此功能主要服务于那些不具备自开发票能力的小规模纳税人。

二、操作步骤

1. 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或直接在首页搜索框中查找。

2. 进入模块后,系统会显示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增值税政策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3. 系统默认开具免税发票,收款方信息中的“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会自动设为“是”。

4. 若不享受免税,手动将“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修改为“否”,系统会提示放弃免税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5. 填写相关信息,如需录入多条,可点击【销货清单】进行导入。

6. 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操作流程即告结束。

三、温馨提示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此事项为风险事项,需使用“辽宁税务APP”进行扫脸认证后办理。

2. 若开具租金收入发票,可在【代开专用发票(租金收入)】、【代开普通发票(租金收入)】模块进行操作。

3.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及缴款】进行查询及缴款。

来源:辽宁税务

注:文中图片已保留,无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