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正式启动

、《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操作流程

  1. 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
  2. 在通过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入围的7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名。
  3. 每一个学习课程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学分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专业科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政策并已办理登记获得的学分),其中,必学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

四、学习时间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12月31日。

五、学习要求

  1. 会计人员应按时完成基本信息采集,以确保能够正常参与继续教育学习。
  2. 如有特殊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先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3. 在完成当年要求的学分后,如有兴趣进一步学习,网校可免费提供学习到90学分。
  4. 会计人员每年除需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外,还需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完成。

六、学分登记

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后,系统将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如有问题可向网校或所属区县会计管理部门询问。

七、其他事项

  1. 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宣传服务工作,确保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办理流程可查询重庆市财政局官网。
  3. 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会计人员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如有疑问,可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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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学习安排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