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午间电话,揭开堕胎与胰腺癌的记忆谜团

午休时分,手机铃声打破了宁静,瞥见一串陌生的号码,我并未立刻接听。铃声再次响起,我依然不为所动,坚守我的原则:通讯录之外的号码,一律视而不见。

然而,铃声第三次响起,我的心弦被拨动,生怕真的有什么要紧事,稍作犹豫,我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头,一个女声传来:“阿姨,别挂电话,我是某某某的儿媳,我婆婆去世了,临终她让我找到你,她说感谢你让她多活了这么多年。”

听她诉说,她的婆婆因胰腺癌去世,从确诊到离世,不到一年的时间,选择了保守治疗,也算是减少了不少痛苦。婆婆的心愿,是希望儿媳能找到一个人,告知对方自己的谢意,于是,小玲找到了我,她觉得这样能给婆婆一个交待。

挂断电话,我的脑海中反复回响着一个问题:怎么是胰腺癌呢?她应该得的是妇科方面的疾病才对。

为了叙述方便,我称她为小玲。我和小玲并不十分相熟,虽然都在同一个大单位,我在机关,她在车间,工作交集不多。

然而,我们的孩子从幼儿园到小学毕业都在一个班,因此,我们有了这样的“点头之交”。

孩子们上二年级时,家长们窃窃私语,说小玲离婚了。再次见到她,总是一身疲惫,一脸憔悴。除了投去关切的目光,我别无选择。

一次,我去职工医院探望同事病重的母亲,在病房里看到邻床的小玲。询问得知,她因胃病已住院好几天。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也没人陪护,就吃医院病号饭。晚上我熬了稀粥,炒了两个小菜就送到了病房里。

陪她说了会话,收拾餐具准备回家时,她吞吞吐吐地说,能不能再坐一会,她想和我说说话。

此时的小玲,就像《白毛女》中白了头发的喜儿,倾诉的欲望特别强烈。她说她憋得慌,苦于无人诉说,虽然和我并不太熟络,但相信我的为人,知道我不会伤害她。

通过小玲断断续续,毫无逻辑的叙述,我理清了她不为人知的故事。

小玲和前夫是初中同学,前夫家庭条件优越,爸爸是市里的中层领导,妈妈是妇产科医生。美中不足的是前夫个子矮,只有1米65。

上初中时,前夫就看上了身材高挑,肤白俊美的小玲。用尽各种计策,玩命追求。出身普通家庭的小玲,向往干部家庭那种富足的生活,最终委身于前夫。

第一次怀孕,小玲吓坏了。告知前夫的结果是:打掉。

因为前夫的妈妈根本不同意小玲当儿媳妇,她家需要的是“门当户对”,能对仕途有帮助的亲家。

80年代初,“人流”可不是一件小事,没有单位介绍信医院不给做手术。

前夫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妇科医生妈妈。妈妈为斩断“孽缘”,不惜违背职业操守,偷偷独自为小玲做了“人流”手术。

这样,小玲从82年到84年的两年间,前婆婆一共为其“人流”四次,平均半年一次。

直到第五次怀孕,前婆婆不敢给小玲做手术了,她是妇科医生,她深知继续“人流”的后果。

小玲和前夫奉子成婚了,不久生下了儿子。

但这样的婚姻终究不会幸福,婆婆从没把小玲当家人看待,前夫也是过了新鲜劲,“艳事”不断。小玲为了儿子,忍气吞声。

儿子四岁那年,一个年轻女人找上门,怀了前夫的孩子,前夫逼小玲离婚。

小玲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也没死缠烂打,就提一个条件:要儿子,不然不离。

婆家很爽快答应了,小玲带着四岁儿子住进了厂里的单身宿舍,后来分到了住房,日子虽辛苦,倒也很安宁。

这次胃病住院,小玲是生了场大气。本来离婚后前夫每月给儿子抚养费,可近几个月前夫不给钱了,说那边孩子也需要钱。那个年代,法律还没健全,前夫不给钱她一点辙都没有,只能干生气。

听完小玲的故事,我向她保证:她婚前堕胎的事,除了前夫和婆婆,加上我,不会再有他人知道。

至于前夫给不给抚养费的问题,看她自己怎么处理,如果她能养活儿子,就和前夫断得利利索索,好好过自己的日子,眼不见为净。

如此这般,开导了一会,看她情绪好多了,我就回家了。

以后再见她,都是点点头,笑一笑,算是打招呼。

我女儿上初中去了市里的寄宿学校,我就没怎么再见过小玲。

再后来,忙孩子,忙老人,忙完这事忙那事,直到退休来海边养老。

这么多年,我几乎忘记了小玲的存在,也没有她的丁点信息。

中午的这个电话,一下打开了我的记忆,小玲瞬间充满了我的脑海,只是她已经离我们而去。

我能想像这些年她是多么不容易,她内心的苦岂是外人能够理解的。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年轻时做过多次“人流”,竟然没有留下妇科后遗症,最后夺走性命的却是“癌症之首”胰腺癌,命运,真是造化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