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家肯德基因未明示使用转基因大豆油被立案调查

津云客户端10月22日报道,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必须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最近,天津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肯德基”进行巡查时,发现店内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参与生产加工,却未对消费者进行明示。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多家肯德基门店,对于店内使用的是什么食用油,店员给出的回答也各不相同。有的店员告诉消费者使用的是非转基因的大豆油,而有的店员则表示不清楚,需要询问厂家。

在对一家“肯德基”进行巡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使用了标明为“益海嘉里 荣誉出品”的“阳光牌”大豆油,该桶装豆油的显著位置标明为“餐饮原料 非零售”。经查看,该产品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得知这种使用转基因大豆制造的大豆油,主要用于该店的烤制类产品,具体用法是将其刷在烤盘上,以防止产品发生粘连。

然而,该店在餐饮加工环节中使用了转基因食品参与,但并没有向消费者进行明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食用油进行了封存扣押,并对该店进一步调查、处理。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对于未按规定显著标示的,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能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记者查阅发现,外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多家餐饮企业类似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例如,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餐饮企业因购买转基因大豆油用于餐饮经营且未进行显著标示,处以没收桶装转基因大豆油和五千元罚款的处罚。

截至发稿时,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发现多个分局辖区内的“肯德基”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且都没有向消费者明示。多区市场执法人员也分别对这一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来源:津云客户端 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