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调整永登工业集中区等21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兰州市、金昌市、酒泉市、武威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优化调整开发区的请示已收悉。经过认真研究,现作出如下批复:
一、同意新增设立永登工业集中区、清水工业集中区、甘谷工业集中区、武山工业集中区、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环县工业集中区、华池悦乐工业集中区等7个开发区,并按照省级开发区的标准进行管理。
二、同意将敦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灵台县工业集中区、崇信县工业集中区、庄浪县工业集中区、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正宁县周家工业集中区、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镇原金龙工业集中区、渭源县工业集中区、漳县工业集中区等10个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
三、同意将皋兰三川口工业园区与黑石工业园区进行合并,甘肃永昌工业园区与河西堡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合并,甘肃武威工业园区与凉州工业园区进行合并,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与西川工业集中区进行合并,并在整合优化完成后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
四、各开发区应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整合优化的开发区应持续完善功能布局,聚焦主责主业,理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发展能级。
五、省级开发区所在的市人民政府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推动产业集聚、优化经济布局的重要载体,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六、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支撑,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