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正式启用。这一平台为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便利,使他们能够在线查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发票信息,从而有效打击假发票的违法行为。
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使得假发票无处遁形。那么,如何使用这个平台?它能查验哪些种类的发票?有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提示: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
查验发票种类
平台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查验时间范围
- 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 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查验次数限制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查验操作步骤
(注意:发票查验之前请先正确安装根证书)
第一步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信息如下:
[图片]
第二步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例如:
[图片]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第三步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第四步
若查询不到,则显示以下两种情况:
- 不一致
- 查无此票
查验结果说明:
-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获取更多信息。
文章和图片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