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妈妈岗’到‘生育友好岗’,探索提振生育率新路径

,旨在支持用人单位设置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超低生育率背景下,家庭与职场之间紧张关系的积极回应。在此之前,广东中山市等地已推行“妈妈岗”,但一般只限于有育儿需求的母亲。上海此次一步到位,将“生育友好岗”的概念拓展至所有需要抚养儿童的劳动者,理论上为人父者也可以申请此类岗位。不过,基于人类婚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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